必须和沈崇达成谅解!
退一步,就是身陷囹吾,进一步,海阔天空。
“诸位,为今之计,我们只有一个选择,等!”
“等什么?”
“等这两个版本的销量稳定下来,然后拿出足以让沈崇满意的估值,并完成入股。”
“现在沈崇不会轻易松口了吧?”
“当然不会,但这次,我们放弃控股!只求入股!空手而归,再回去吃官司,我们对总公司交代不了!我们对自己也交代不了!我们也不是毫无优势,毕竟我们和沈崇比起来,拥有成熟的海外发行渠道,他会需要我们的帮助。但下一次报价必须得让他满意。”
“附议。”
“我赞成。”
这四人迅速达成共识,既无奈,却又心服口服。
他们甚至能理解沈崇当初在会议室毫无素质破口大骂时的心情。
那可是个掌握了这种层面技术的人,我们自诩勉强可以接受的报价,或许就已经是对他最大的侮辱了。
这般滋味,恰似一个人想卖出一套价值三百万的房子,结果别人报价三十万一样的道理吧。
没当场挨揍,真得夸他一句素质高。
普通优秀的技术并不能碾压市场规律,但是,技术强横到沈崇这个地步,却能以万钧之力摧枯拉朽轰碎四大公司利用版权和市场资源制造的壁垒。
你们不是利用版权掐住我咽喉吗?
我另辟蹊径送你们一发黄蜂尾后针,你们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