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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那版权给别人用也是用,给我用也是用,我又不是不给钱。

明明是你们的要求太过分,四家公司联合起来就给我估值几个亿,就想吃下我60的股份!

你们特么是强盗吧?

严格来说,以市场上的行情价,如果采用买断制的版权授权费用,四家公司分别都拿不到一千万一年。

他愿意一年掏出四千万,至少先顶过这些年,往后就会轻松很多。

但别人不给机会,只打着他股份的主意,并且还一口咬死了不会让出投票权。

他们要这公司易主,这一点,沈崇无法接受。

这,就是巨头经济。

每一个新兴的企业在从无到有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都免不得遇到这种困境。

巨头手握重资,掌握了互联网上绝大部分资源。

巨头垄断的财力、权势和影响力无时无刻不凌驾于整个互联网时代的上空。

新兴独角兽几乎无力反抗,哪怕前期钻了个空子腾空而起,也会在半路时被巨头狠狠攥进拳头。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独角兽趟出了路,巨头们会如猛虎从背后扑来。

要么,你让我把你吃掉,这条路往后一起走。

要么,这猛虎会摇身一变,化成一头一模一样,但却更强壮有力的“独角兽”,把你从你的路上狠狠的挤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