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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罢,走吧,先随便在镇上找个旅馆住着,等回头忙完了再说。

他把车开到了街口,终于找到家靠谱的带停车位的旅店。

店老板是生面孔,抄着外地口音,应该是这些年新搬来的小老板,没能认出沈崇来。

写了个房间,把狗子扛回去放椅子上蜷缩着。

给这货补垫上层毛毯,让它睡更舒服,沈崇也沉沉睡下。

三天之后,他发现自己低估了此事的难度。

尽管他再次扩大搜索面,开着车几乎将牌楼镇与临江镇跑了个遍,依然一无所获。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两镇派出所,这几天没有任何一起人口失踪的案件发生,说明那货还没来得及,又或是还没准备好搞事。

寻常人到派出所打探这些事情倒没那么容易,但沈崇不会。

在他的老家有句俗话,混子从良当警察。

倒不是说警察队伍业务素养不高,而是很多混子突然在某一天幡然醒悟,想给自己找个正经行当时,反而对曾经让自己特别畏惧又或是反感的职业很感兴趣。

于是乎,这些人往往相约直奔警校,在经过数年艰苦卓绝的学习与重新改造之后,毕业了有机会就回原地转而从警了。

这概率不说百分百,但比起普通年轻人却高得多。

两镇派出所里都有沈崇当年的熟人,关系不算特别铁,没有他最死党的兄弟。

但如今的沈崇勉强开的也是二十来万的越野车,穿着打扮气质上更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给人造成了在外面勉强混出头了的错觉,他面子还是能卖一点的。

当然,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崇每次打听消息都刻意与人表示,不要给别人透露自己回来了。

他怕的麻烦不是当年那些无关痛痒的仇家,而是记忆中那群与自己最后相处得极不愉快的亲戚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