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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诧之余,李宽不忘回忆现场勘察的情况。他道:“可我们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并未发现任何入侵痕迹。要是按照森教授的推理,那么凶手又是如何进到屋里,最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现场不留下任何痕迹?

而且别墅大厅的格局基本是一目了然,案发时,凶手能藏在哪里使得闫吴夫妇一点都未察觉到他的?”

本案现场存有大量物证以及线索,两名死者的身份、人际关系基本掌握的很清楚。而受害人的死亡过程及原因在法医部以及痕迹检验科的同时共同努力下,都基本查清还原,也有理可循。无非就是本案之中,其中的一个受害人因药物迷失心智从而举刀杀死妻子之后,又失足坠亡…

大家原本感觉案子分析到这里,已经多多少少的有了些眉目。可听完森予抽丝剥茧的分析过程后,那些被隐匿在线索之中的错综复杂的问题被一个个抛出来时,大家又顿时有种陷入泥沼的迷茫。

陆凌风问:“李宽的问题先放一放,我现在比较关心的是你凭哪一点断定,案发时凶手一直在场?”

森予双手插在口袋里,淡淡的瞥了他一眼。陆凌风知道,每当他做出这个表情,那就代表他对对方的问题是嗤之以鼻的。

“这个问题,我想我刚才已经回答过了。”

陆凌风沉思了两秒,很快便反应过来。“杯子,你是指那个杯子。”

“水杯是从厨房找到的,我想闫国俊服下药后,是不会特意再将水杯放回厨房,而是随手放在了离饮水机不远的茶几上。当然,我之所以认为杯子不是闫国俊放回去,最主要的依据是在杯身检测到了闫国俊的血迹。

很显然,那血迹是闫国俊死亡之后沾上去的。一开始,水杯是在茶几上,但不久闫国俊体内的药物对他产生了反应,很快便发生了之后的事情。闫国俊的尸体被发现时,靠近茶几那一侧。他从高空坠下,身体的重力以及惯性重重砸在地面,体内的血液会四处飞溅,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杯子上会有他的血迹。闫国俊从楼上坠下后,严重的颅脑损伤导致他瞬间死亡。他是不可能从地面爬起来,再将水杯放回至厨房中。所有,案发当时一定有第三者在场,不仅将水杯放回到了它原本的位置,还将闫国俊丢弃的那只药瓶收走。

当然,这也就是凶手冒险藏身于死者家中的主要原因。”

姜阎道:“处理药瓶还说的过去,但凶手为什么还特意把闫国俊用过的水杯放回厨房?这不是多此一举嘛。”

森予不以为然道:“并非是多此一举。让我们再次回到这只水杯的问题上,它可是对凶手进行侧写的最好依据。

凶手将水杯放回厨房,说明凶手不愿警方查到那只水杯。这不仅为了掩盖闫国俊服用药物的事实,更是为了隐藏这起案件中的另一个重要的线索。而这个线索,便是能证明凶手最有可能是谁的重要依据。”

森予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陆凌风显然已经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

“水,是水。凶手不想警方查到那只水杯,是因为水有问题。”陆凌风道,接着他话锋一转,“既然已经给死者准备了一粒死亡药片,为什么凶手还在水里投毒?”

没给大家时间反应,森予又继续补充道:“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是一个十分谨慎的人,为了防止闫国俊没有服下那粒‘伊博格碱’制成的药片,凶手便留了一手,那就是在饮水机里下毒。你们在楼上没有找到任何盛水的容器,这也是凶手故意安排的,为了就是让闫国俊和吴玉玲他们下楼喝水。

显然凶手对别墅内的环境十分熟悉,也知道闫国俊平时有服用心脏病药物的习惯。痕迹检验科的同事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并未发现任何入侵痕迹。反过来思考这个问题,凶手根本不需要考虑‘如何进入别墅不留下痕迹’这一问题,因为凶手本就可以在闫国俊的家中自由出入。

而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就只有一人——保姆。”

闻言,陆凌风一怔。下一秒,兜里的手机便突然震动起来。陆凌风被突如其来的震动搞得一个激灵……

给他打来电话的是程橙橙。今天早上一接到报案,专案组的几人便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等他们到达现场后,报案人,也就是闫国俊家的保姆因第一个目睹案发现场,接受不了血腥的场面,情绪十分不稳定。在警方赶到现场,要向其了解情况时便晕厥过去。

当时,陆凌风派程橙橙跟随救护车去了医院。然而程橙橙这时候突然打来电话,陆凌风心里便有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陆凌风接起电话,问:“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