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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国俊之所以会举刀杀妻是因为服用了致幻药物‘伊博格碱’,众所周知,服用药物导致神志不清从而作案的情况分三种。

第一:作案人被迫服毒。而在这起案件中,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排除。”

姜阎插话道:“完全排除么?为什么不可能是凶手挟持了吴玉玲,强迫闫国俊服下药物的?”

对于姜阎突然的打断,森予并未表现出任何反感的情绪。

“根据案发现场的情形,很容易能推断出案发当时,让闫国俊服下药物的凶手只可能是一个人。要是多人作案,在现场不可能找不到任何痕迹。闫国俊虽然有心脏病,但身强体壮。而他妻子吴玉玲也并非是一个柔弱的的女人。

你觉得,凶手仅凭一人力量制服他们夫妻二人,且还不惊动小区保安以及邻居的可能性有多大?”森予问道。

姜阎讪讪道:“很小,不过要是凶手会武功就说不好了。”

随后,会议室里顿时传来一阵笑声。

陆凌风犀利的目光扫在姜阎脸上,“看你的样子,要是凶手真会武功,你还要拜他为师啊。”

对于这断小插曲,森予并未有任何反应,神色依旧淡漠如常。

他继续分析道:

“第二,作案人自愿服毒。这个情况也能直接排除,具体原因我想不用再过多解释了。所以只剩下第三种——非意愿的误服。本案的闫国俊,作为受害人同时也是罪犯的他,正是属于这第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