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傅景嗣和余森一起来到洛杉矶。
傅景嗣在这里有朋友,下飞机之后就有司机在这边候着了。
将东西放到酒店之后,傅景嗣带着余森去见了一趟律师。
律师叫袁明,今年四十五岁,打抚养权官司的经验有二十多年了,胜率高达97。
他算得上是洛杉矶最擅长打抚养权官司的华人了。
傅景嗣来到袁明的办公室,坐下来之后,开门见山地问他:“我的情况。你有几成把握?”
袁明笑得有些为难,他实话实说:“傅先生,客观地说,这场官司,我们的胜率最高不超过5。”
傅景嗣听他这么说,不由得皱眉:“这么低?”
决定要孩子的抚养权时,傅景嗣就知道自己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他没想到会低成这样。
袁明点了点头,说:“按照傅先生说的情况看,当时你和季小姐已经分手了,这个孩子是由她一个人抚养长大的。美国的法律本身就比较偏向把孩子判给抚养年数多的一方,您这种情况……的确是有难度。”
袁明一开始根本就不想接这个案子,但是傅景嗣找上来了,他也不好驳他的面子。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女方精神正常、有稳定的收入,他根本找不到什么漏洞。
这个案子如果能成功,那他就真是挑战不可能了。
“如果她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的话,我的胜算会不会高一些?”
傅景嗣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好像他只能从这个方面下手了。
当年季柔离开的时候,他给过她一张卡,只要证明这张卡是他给的,并且季柔花过里头的钱,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