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洁一脸骄傲的道:“就是写故事啊,就像戏文啊,杂记那种,让人看了消遣的。”

听到‘消遣’二字,大孙氏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了。

“哎哟哟,这大半夜的点着蜡烛在那烧得滋滋作响,我还以为他是在看书,搞了半天是在消遣啊,这也太悠闲了吧,还不如钻被窝睡觉呢,多舒服!”大孙氏道。

小洁摇头:“娘,他不是为了自己消遣,赶稿是一件很枯燥很辛苦的事情,他是为了这个家,为了给我和妍儿谋更好的日子才那么拼的。”

“真要有那个心,那就让他去考进士啊!不然,就让他去想法子弄个差事做

做,你瞧你哥,也是举人,这会子在湖光县当差,一个人能养媳妇孩子呢,多出息!”大孙氏道。

小洁再次摇头:“没那么容易的,而且,人各有志吧!赶稿,是一件文雅的事情,很适合张斑,我也很赞同,不就多费几根蜡烛嘛,没事儿的。”

孙氏撇撇嘴,“你们年轻人的事儿我不懂,也管不了,你们自个折腾吧,只要别出幺蛾子就好!”

小洁点头:“不会的,我们只是老老实实的写话本子供人消遣的,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去招惹是非,无非就是费些纸张笔墨和蜡烛罢了,娘你就放心吧。”

大孙氏虽然不懂这些,而且当着小洁的面似乎很心疼那蜡烛钱似的,可转背遇到孙氏和鲍素云,大孙氏是这么说的:

“张斑近来好用功,大半夜的我们都睡下了他还在写话本子呢!”

孙氏讶异,“话本子?可是村里唱戏的那种?”

大孙氏道:“我也不晓得,反正听小洁说的,肚子里没有几点墨水的可是写不出来哦!”

鲍素云道:“张斑可是举人出身,肚子里的墨水自然不用质疑,不过,话本子若是写的好,应该能卖钱吧?”

孙氏点头:“应该能,从前我见晴儿写过,左君墨帮着卖,后来晴儿做比额的生意去了顾不上,话本子那块就没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