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家里那些用到现在,却还能够再花一阵子的钱,他按照一贯的逻辑猜测:“母亲那边暂且不提……父亲的话,起码是个贵族吧?还得是个有钱的贵族,兴许是个男爵,说不定是个伯爵呢!”

但钱总会慢慢花光的。

不甘心坐吃山空,等到照顾自己的老嬷嬷因病逝世后,路易斯决心带上信物,以及一些,诸如出生证明之类,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去进城寻父:“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不求分我什么家产,或再给我什么钱,只帮我找个体面的工作,让我能在城里立足,从此脱离落后贫瘠、遍地牛粪狗屎的乡村就行了。”

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进城。

出于年轻人不想被小瞧的虚荣心,他傻乎乎地将自己这些年的全部家产都穿戴在了身上,像是什么金表、戒指,还有镶嵌着小颗宝石的胸针。此外,他还穿了一件,据照顾他的老嬷嬷说,很可能是他父亲当年留下的大衣,虽样式已是旧款,可上头钉着的纽扣却是金的。

然后,这傻孩子便假装出底气很足的样子,又模仿了贵族们的做派,昂首挺胸地进了城。

城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陌生,街上很热闹,有一些沿街叫卖的商贩,眼睛贼一般得尖,一见他的穿着打扮就热情地围上来,推销各种商品不说,还仗着他脸嫩、不好意思拒绝人,没完没了地纠缠不清。

路易斯在乡下可从没经历过这种阵仗,一时被弄得慌了手脚。

为了躲闪这些商贩,他不断地后退、后退,竟在不知不觉间退进了一家酒馆里。

酒馆中,一个坐在角落中的女子,可能是听到了进门声响,下意识地抬头望过去。

路易斯刚好也进门,抬眼往酒馆里那么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