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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这混蛋一定是在炫富!

太气人了。

裴临心里恰了个巨酸的柠檬, 伸手把红烧肉推到季柏廷面前,笑眯眯地说:“这是我的拿手好菜,哥哥你尝尝。”

盘里的红烧肉码得整整齐齐,皮向外倒扣在盘子里,色泽红亮,肥瘦相间,大部分明星看到这一盘,都会哭着表示拒绝:热量爆炸。

吃一块换十天的水煮青菜不止。

在裴临殷切的目光中,季柏廷伸筷子夹了一块,肉的块头很大,一块估摸都有一两重了。

季柏廷咬了一口,一股肉香顿时在口腔中弥漫开来,在裴临巴巴的目光中,他说:“很好吃。”

真的好吃,肉块虽大,但炖得很入味,裹在外面的酱汁味醇浓厚,吃起来香甜松软,入口即化。

裴临顿时开心地笑了,从厨艺上征服对家,也是一种胜利有木有!

不是有种说法叫喜欢她就要征服她的胃么,从这点上看他以后比季柏廷更容易找到媳妇,事业放一边不说,他在家庭上比季柏廷更胜一筹机会很大。

裴临觉得自己简直是逻辑天才。

“那哥哥你多吃点。”

最好能一顿吃成猪,胖死你,让你炫富!

季柏廷大概都能猜到裴临的“险恶用心”,莞尔:“吃胖了你就脱粉了?”

“怎么可能!”裴临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我喜欢的是哥哥的内涵和才华,而不是颜值,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哥哥就是我心中最有趣最美的灵魂!”

这一通彩虹屁,就问你晕不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