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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成亲,但是两人的亲事是长辈早就定好的。农户人家没有大户人家那么多规矩,所以两家人也经常走动。

庄大林是个读书人。虽然家里不算宽裕,但是因为他读书识字,所以在这里也算是体面。王氏给女儿找了这么一个体面的读书人,曾经在村里到处招摇,让人狠狠眼红了一把。凌采薇对这个未婚夫也很是满意。平时 与他在众人面前十分恩爱。

“你才和她是一家人。我不是。”凌慕儿提着小兔子,淡淡地看了看面前的几男几女。”我这人没有那么好的耐心。要是你们再来打扰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凌采薇以前把凌慕儿压得死死的,现在见她如此张狂,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她冷笑道:“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这个贱丫头不知道从哪里偷的兔子,她居然还敢对我们如此无礼。把她抓起来,狠狠地收拾,看她还敢嘴硬。”

其他几人面面相觑。他们看着凌慕儿手里的兔子,眼里闪过贪婪的红光。

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鸟。要不然也不会和凌采薇狼狈为奸。他们之所以上山,就是因为饿得不行,想上山找点吃的。

这场大雪持续了那么久。就算他们的家里有些余粮,时间长了也扛不住了。虽然他们不像凌慕儿那样饿了很久,但是也饿了好几顿,每天只能吃点粗粮度日。他们好久没有沾油荤,见到这么大只兔子,哪有不动心的道理?

“薇儿说得没错。这丫头如此瘦小,怎么可能抓得住兔子?这兔子一定是她偷的。”旁边的青年邪恶地说道。

这人是村里的浪荡子,平时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村里要是丢鸡丢东西,多半是他干的。

几个男女都被凌慕儿手里的兔子勾住了魂。他们一步步走向凌慕儿,将她包围起来。

凌慕儿看着他们一步一步地靠近自己。她握紧拳头,冷冷地看着他们。

最先出手的就是那个浪荡子凌威。他长得牛高马大,一身肥肉更是相当于凌慕儿的两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