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与小婉的初面,是一个偶然,他们一个出身西湖藏剑,一个打小儿身居川中唐门,即使相遇,也应是江湖侠少侠女的琴剑相交,而不是那么的青梅竹马,然而世上之事,便是有着那么多的偶然。

他与前面四个哥哥年纪相差甚大,自然多受众人呵护,无论是一向严厉的父亲还是近乎失却烟火之气的长兄都对他极为疼爱,年幼的叶凡并不知当时叶紫不治的消息传来,而他的长相有几分肖似姑姑的原因。不过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的,待叶凡长成一小小少年,彼时也近于藏剑山庄第三次名剑大会。

叶凡聪慧非凡,在剑法上丝毫不逊于三哥年少时,性情之倔强刚烈也酷似叶炜,却未曾得到四季剑法剑谱,便赌气离家。他初时心中气恼,只想离家远远的便好,不料他渐行渐远,待到心中略有悔意,想返家之时,却早已记不得来时路途。他无法可想,沿街而睡,旁人见他玉雪可爱,便有人家食水与他。不过两日,路有拐卖孩童之人,见他衣着华美,粉妆玉琢,遂上前搭讪,寥寥数语,便以送其返家之名将叶凡骗走。叶凡懵懂无知之下,却是被人贩子一路带到西南巴蜀一带,卖与当地一个退下的官吏,那官吏老来得子,却是张灯结彩将叶凡迎来,但叶凡年纪虽幼,却能辨别此地并非己家,当下已知上当。他心思灵巧,却也并不如平常孩童般苦恼,当日里柔顺听话,却在夜里翻窗出户远遁。

蜀地与江南远隔数千里,他自来在藏剑长大,怎知家在何处。叶凡聪慧伶俐,沿街乞求些包子馒头稀粥残汤,却是不学便会,唯独一事,却是他未曾料到,中唐之时,天下乞丐,多属丐帮所属,巴蜀一带自然也不例外,叶凡生得个金童之貌,走家过户,钱财过手,讨起饭来自然占了天大的便宜,却是不知暗地里早已抢了多少乞丐的饭碗。终有一日被三两小丐围住,胁迫之下,叶凡倔强,却是不愿加入丐帮,被打得口齿流血,颜面青肿,眼缘乌黑,周身不知吃了多少老拳,当日他每走一家,皆有小丐挡门,如此两日,滴水不尽。六月初七,又逢天降大雨,他脾气虽大,身子却再也挨不住,神志也渐浑沌了。

但命运有时候就是这样凑巧,叶凡晕倒之处,正是唐家堡地界。当日雨后,唐门有名的小霸王唐无乐带妹妹小婉出来遛他的大黄,大黄乃是唐门中人远从吐蕃带回的凶恶獒犬,嗅觉灵敏,听力超群,狮头虎身,声音洪亮,百米之内疾驰之速可超虎豹,唐无乐自得此狗之后,喜不自胜,每日带他四处寻事。他本是无事生非之人,这时见路旁卧倒一童,偏又比自诩唐门面貌称最的唐无乐俊秀几分,他大为恼怒,遂纵狗上前撕咬,叶凡又被咬伤数处,他伤上加伤,本有性命之忧,幸而唐小婉极力阻拦,其后又将他带入唐门,妥善医治,方才侥幸得脱。

伤病交加的叶凡昏迷数日,全得唐小婉看护,得知他经历,又求管家为其安排庄中杂务,叶凡就此在唐家堡一留经年。开元十七年十一月十一,唐小婉患病卧床已多日,看似甚重,两人年幼,心中都以为小婉终将不治,时天气渐凉,叶凡静坐窗畔,眼见小婉形容憔悴,听她说些死后之事,不觉难过,待到小婉说道她自小生在南国,只见雨打芭蕉、风临琵琶,却从未曾见过北国千里沃雪,叶凡决意将雪取来,让她得偿所愿。

生于苏杭.叶凡对霜雪之事却也与唐小婉一样未曾见过,只知道越向北行,便会离所寻之物更近一步,但川蜀本乃四季炎热之地,从此出行,若想至极寒之地,却非数日之功。叶凡走了许久,终未得见此物。他却是个天生固执之人,他想此时若是唐小婉不幸,回去也便于事无补,他床前一诺却是绝不会改。

这样一走,他怎会想到此去与小婉竟是诀别呢?

而叶紫之所以走这一趟九溪十八涧,除了要见一见这个长相与自己相似的五侄儿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她前不久得到消息称唐傲天有意与霸刀联姻。

虽然大多数剑三er对藏剑一家子里的小孩都感官不好,有着太过敏感而且极度不负责任的印象,但如今已然融入这个江湖深知事情真相的叶紫却反而觉得一切因果维系均有定数。就像她自己当年离家,叶凡与叶婧衣也有他们一定要做的事情,故而在心目中,对叶凡这个执拗的孩子反而要比叶炜高看几分。

且不说叶凡赌气离家不对,身处唐家堡的唐小婉从小体弱,武功微薄,更有唐傲天那样冷血无情的坑爹,在门阀等阶森严的唐门,过得想必很不好。这是中国封建传统门阀礼教上的悲哀,由于家庭因素,注定了唐小婉的性格、及她的世界观。如果她没遇到叶凡,如果被父亲当做一个货物变成联姻的筹码,她的一生也便是那样了,可是,命运安排她遇到了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