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是…?

从院墙翻出来,陈乐拿出一块碎银子扔到院子里,就当是买衣服鞋子的钱了。

出门走了一阵,陈乐有点头疼,找不到破庙。不是说好的,下雨天和破庙更配的吗?

大明有夜禁,他就这么在街上晃荡,撑不到明早开城门,就得被巡防的抓起来。这风大雨急的,路上连个人都没有。

陈乐犹豫了一下,算了,还是去客栈投宿吧。

挑了间门脸不显的小店,陈乐走了过去。

打盹的店小二一见他进来,就强打起精神道:“客官,小店就要打烊了,您要是想避雨,还是换个地方。”

这些迎来送往的小二眼光贼着呢,见陈乐两手空空,一看就不是来住店的,所以爱搭不理道。

“不是要避雨,我是来投宿的。小二哥,还有没有客房?”陈乐打量着周遭的环境,发现里头灯光昏暗,连烛灯都舍不得多点两盏。要么就是东家抠门,要么就是生意太差。但若真是抠门,住客多了必然会提意见,可见多半还是生意不好。

生意不好才好,否则人多眼杂。陈乐只想找个地方躲一晚,然后明早溜出城外,就万事大吉了。

而且生意不好的店,难得有客人上门,店小二亦或掌柜,肯定不会问东问西,有银钱进项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以后陈乐就会知道,他想多了,这里可不只是绣春刀那座庙堂江湖,真实情况还要复杂的多。不然他以为仅用布把头缠的四不像,就没人留意他的短发了?

一听住店,店小二立马跟换了个人一样,热情道:“有有有,上好的客房给您备着呢,我这就带您去。”

房间在二楼,房内陈设虽然简陋,但眼下显然容不得陈乐挑剔,他付过银子,在此住了下来。

“睡一觉,明天一早出城。几百两银子,要是能找个地处偏远的门派拜师学艺差不多够了,如果有适龄的师姐师妹…就算师父想留一手也无所谓。安安稳稳学十年,平平安安回家,好像也不错?”陈乐边脱衣服边道。

好容易来一趟,又恰逢乱世,就不想干点惊天动地的事?

靓仔乐表示一点不想。

但要说真一点其他想法没有那也不是,就此出了城,怕就没机会再遇到北斋了。

左手二百五,右手二百五,不用手五百,一共一千个俯卧撑,陈乐很轻松就做完了。这些运动量,不是为了健身,是有助于睡眠。

《大明律》中规定:杀死他人的牛马,需杖二百并判刑两年,杀死自己的牛马,杖一百并判刑一年,如果耕牛病死不报备,也要鞭打四十。

这么个条件,对能量消耗大的人,并不友好。

做完运动,陈乐原本准备上床睡觉,突然听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他心头咯噔一下。连忙走到窗口,小心翼翼的推开窗,侧身站在窗边,朝下看了一眼。

底下人头攒动,人多但丝毫不乱,行动之间宛如军队。看他们的装扮,既非禁军又不是锦衣卫,那这皇城内外,有如此实力的,恐怕就只剩东厂了。

用郑掌班的话,锦衣卫就是厂公养的狗,镇抚司就是厂公家的狗笼子。所以可见东厂比锦衣卫还要麻烦和势大的多。

随便挑了一间客栈,竟然就被东厂番子围住了,陈乐觉得这运气也没谁了。关键他搜肠刮肚,电影里没这段啊!

他现在只希望,不管东厂到这里是拿什么人又或者有什么其他目的,都不要和他扯上任何关系。

只看了一眼,他就躺倒床上装睡,希望顺利过关。

外面,将这间云来客栈围的水泄不通的东厂番子大声道:“青龙,我知道你在里面,和你你合谋的两个锦衣卫已经被抓住了,你当真不想救他们?”

除了雨水声响,什么声音都没有。

躺在床上的陈乐已经习惯这种明明是绣春刀,但还有其他人物出场的情形。

“阉狗,你休想用我们威胁青龙,有本事就杀了我们!”一名披头散发,浑身都是伤痕的锦衣卫怒道。

“呱噪,来人,割了他的舌头酿酒。”风大雨急,坐在马车之中丝毫不受影响的东厂太监捻指说道。

“是,大档头。”

这时,一道身影从天而降,并且不屑道:“贾进忠,你不用费尽心思找我,我也会去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