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滚滚的字体很像是小朋友,但是英文水平能达到这个样子,伊莎贝拉还是很为自己骄傲的。

托尼·斯塔克就有些内心复杂。一方面,他也知道伊莎贝拉人生地不熟,又去的是哥谭那么危险的地方,因此难免有一些对她的担心。但是另一方面,他不可避免的深深的为自己不用再喝那些味道奇怪的药而庆幸了。

好吧,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稳重的大人居然也会害怕喝药,这真的非常不斯塔克。

伊莎贝拉忘了告诉斯塔克,其实他的药本来到今天也该停了。

也不知道托尼·斯塔克发没发现,目前他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痛了,一口气儿跑20公里都不是事了。

20公里是什么概念?反正没听说过谁家“普通”的公司董事长能随随便便每天跑半程马拉松。

托尼·斯塔克作为一个养尊处优的纽约富豪,现在运动量能直逼美国队长,真应该给伊莎贝拉送一面“药到病除”的锦旗。

如果此刻霍华德和玛利亚不是因为听了伊莎贝拉的劝说,外出去寻找某些从鬼魂转职为鬼修的机缘的话,或许他们也会为自己儿子而骄傲的。

毕竟托尼·斯塔克从小虽然是个天才,但是在运动方面一向都很让家里人操心。不爱运动,又喜欢吃高糖高油的食品,他没有长成一个很胖胖的宅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得不感叹斯塔克家的基因强大了。

伊莎贝拉拒绝了史蒂夫·罗杰斯跟她一起去哥谭。哥谭和纽约之间有一条仅仅同时两个小时的专线交通,可是只是两个小时的时长的距离而已,却让哥谭成为了一座和纽约非常气质不搭的城市。

“总觉得美国队长适合更阳光温暖的纽约,不太适合哥谭这座气质阴郁的城市呢。”伊莎贝拉笑了起来,开玩笑一般的对美国大|胸甜心说道:“没办法,史蒂夫,哥谭刚才跟我说了,她并不怎么欢迎你。”

伊莎贝拉拍了拍金发男人的肩膀。她才不是什么开玩笑,而是真的可以听见一座城市的“声音”。

古一法师对伊莎贝拉说,这个世界有世界意志,一些气质独特的城市也会生出城市意志。不过在伊莎贝拉看来,城市意志什么的,其实就和他们种花家的土地神差不多。

她小的时候在若虚宗里总是莫名其妙摔跤,一开始伊莎贝拉以为是山路崎岖自己还腿短的缘故,后来掌门师侄揪住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儿揍了一顿之后,她就不会再摔了。

掌门师侄告诉伊莎贝拉,那就是若虚宗的山灵土地,平日里最是没有正形,总是喜欢欺负小孩子的。

伊莎贝拉本来是想要御剑飞行,直接飞到哥谭的,不过却被罗杰斯队长一把抓住,直接扭送交通车站。

御剑飞行什么的,在没有申请专用的交通航线之前,还是不要轻易尝试的好。史蒂夫·罗杰斯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和伊莎贝拉强调了——美国有一套完整的宪法,宪法的尊严不容践踏,即使是魔法侧的人也需要遵守。

伊莎贝拉死鱼眼:“好的好的,但是美国法律还要求骑摩托车必须要带头盔呢,美国队长先生。”

说什么航空管制,伊莎贝拉其实心里清楚,史蒂夫·罗杰斯就是看见了天光的样子,东西方文化差异始终存在,不管伊莎贝拉怎么解释,身为道德标杆的美国队长先生先入为主的认定天光是未成年儿童。

踩着一个未成年儿童满天飞什么的,简直太不人道了,正直的美国队长无法容忍那样的场景,于是每次看见伊莎贝拉御剑飞行,在考虑“先解救被迫□□工的未成年儿童”和“先压住牛顿先生的棺材板”之间,美国队长选择了前者。

公共交通就公共交通。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伊莎贝拉也乐得节省灵力。虽然现在她每天在这个世界里被周遭的灵力喂得像一只胀鼓鼓的小河豚,但是灵力这玩意就像是金钱,用不了就存起来,总之是怎样都不嫌多的。

哪怕灵力充裕,伊莎贝拉也不会随意挥霍。现在伊莎贝拉来到这里时间太短,所以还没有发觉,等到她真正意识到改变的时候,她的经脉内府已经在这种习惯性的储蓄之中变得更加强韧和宽阔了。

有些事情上,现代科技手段可以是灵力的完美平替。伊莎贝拉这个90多年都没有下过山的小古董也迅速的找到了偷懒的法门。

越是往哥谭走,伊莎贝拉就越感觉到天色昏暗了起来,好像连阳光都射不进这座城市里。

哪怕是专业的氛围组也不需要做到这种程度吧?伊莎贝拉默默吐槽。

“小瑶,我有点想出去。”天光在伊莎贝拉的储物空间里,不过作为伊莎贝拉的本命灵剑,天光会早就与她心灵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