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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蹲下来,拔掉它左眼上一根毛,那根毛从头到梢都是白的,不是画上去的,是真的白毛。

这时王帐前已经聚满了突厥的贵族,他们沉默地看着这离奇巨大的狼尸,有大胆的小孩冲上来,学着我的样子拔掉它眼上的毛,对着太阳光看,然后嚷:

“是白的!是白的!”小孩子们嘈杂的声音令我心神不宁,阿翁的声音却透过人群直传过来:“不论是不是我们突厥的人,都是勇士。”众人们纷纷为大单于让出一条路,阿翁慢慢地走出来,他看了地上的狼尸一眼,点了点头,然后又对顾小五点了点头,说道:“好!”要想大单于夸奖一句,那可比让天亘山头的雪化尽了还要难。可是顾小五杀掉了白眼狼王,大单于亲口允诺过,谁能杀掉白眼狼王,就要把握嫁给谁。

我可没想到这个人会是顾小五。我跟在他后头,不停地问他,到底是怎么样杀死白眼狼王的。

他轻描淡写地说:“我带人贩着茶叶路过,正好遇上狼群,就把这匹狼给打死了。”我微张着嘴,怎么也不相信。据说月氏王带了三万人马进了天亘山,也没找见白眼狼王的一根毫毛,而顾小五贩茶叶路过,就能打死白眼狼王?

打死我也不信啊!

可是大单于说过的话是一定要算数的,当下突厥的好些人都开始议论纷纷,眼见这个中原的茶贩,真的就要迎娶西凉的公主了。顾小五被视作英雄,我还是觉得他是唬人的,可是那天赫失喝醉了酒,跟他吵嚷起来,两个人比试了一场。

他们的比试甚是无聊,竟然比在黑夜时分,到草原上去射蝙蝠,谁射的多,谁就赢了。

只有射过蝙蝠的人,才知道那东西到底有多难射。

突厥人虽然都觉得赫失赢定了,但还是打了赌。我也觉得赫失赢定了,虽然他右手的骨头没好,但即使赫失是用左手,整个突厥也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的神箭。

这场比试不过短短半日工夫,就轰传得人尽皆知。旁人都道赫失是想娶我,毕竟他是大单于帐下最厉害的武士,将来说不定还是大单于帐下最厉害的将军。而我,虽然是西凉的公主,可是谁都知道大单于最喜欢我,如果娶了我,大单于也一定会更信任他。